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蒋亚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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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醉驾嫌犯属于哪种罪

如果成都中院判决的罪名成立,今后将发生:所有的酒后驾车、无证驾驶、超速、越双实线都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,尚未造成车祸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未遂而被判刑,这显然不妥。即使有酒后驾车、无证驾驶、超速、越双实线的行为,但不是使用这些行为作为方法而制造车祸危害公共安全,主观上并不希望车祸发生,主观上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。

酒后驾车、无证驾驶、超速、越双实线这些即使是故意行为,也仅是主观上去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,而不是主观上去危害公共安全,因为他不希望车祸的发生,《刑法》第十五条“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,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,是过失犯罪”,酒后驾车、无证驾驶、超速、越双实线是已经预见可能要发生车祸而轻信能够避免,所以是过失犯罪。

总而言之,酒后驾车、无证驾驶、超速、越双实线的行为即使是主观上的行为,但这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,主观上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,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构成交通肇事罪。

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过轻,建议增加酒后驾车、无证驾驶造成重大死亡的最高刑期为15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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