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专门处理挂靠经营合同、联营合同、企业出售合同律师

蒋亚平

服务热线 13910710282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联系我们

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哪些

根据刑法的规定,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,在执行期间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 1.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,服从监督。这就要求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要自觉地遵守宪法、法律和行政法规;执行机关对其应当实行监督,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必须服从监督。 2.未经执行机关批准,不得行使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自由的权利。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在被管制期间,未经公安机关批准,不得行使上述权利。这样有利于加强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的监督管理,防止他们以行使自由权利为借口,继续危害社会。 3.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。这样规定有利于防止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失控。 4.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。这样规定有利于防止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受外界的不良影响、干扰,以致再犯罪。 5.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或者迁居,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。


文章来源:北京专门处理挂靠经营合同、联营合同、企业出售合同律师

律师:蒋亚平[北京]

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

联系电话:13910710282
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bjxmjcls.com/news/view.asp?id=934284525264 [复制链接]
Copyright@2024

北京专门处理挂靠经营合同、联营合同、企业出售合同律师

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:大律师网